質量安全部工作職責
發布日期:2021-06-22 09:32:02
發布人: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業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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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組織引導全區建筑行業學習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于推動行業質量、安全、科學技術水平提升的政策、方針、規范、標準等,推動行業質量、安全和學技術水平提升,促進行業質量、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、綠色化發展和行業科技進步。
二、組織有關行業質量、安全、科學技術調研,及時了解掌握相關發展動態,為決策機關和企業提供信息服務。
三、負責組織和統籌開展促進行業質量、安全、科學技術水平提升的國家和自治區級爭先創優有關活動。
四、推廣行業質量、安全管理先進經驗和理念;促進先進、成熟、適用的科學技術成果推廣和轉化應用。
五、負責組織開展全過程質量管理咨詢工作。
六、本部門負責的獲自治區獎工程、單位、個人的表彰活動。
七、負責獲獎項目有關資料整理歸檔及配合宣傳工作。
八、配合宣傳部門收集政府、國家協會有關工程質量、安全和科學技術方面最新動態。
九、負責協會標準工作相關申報、立項、制定、修訂、推廣應用等相關工作,推動質量、安全和科學技術有關標準的組織制定等有關工作。
十、負責開展質量、安全和科學技術水平提升有關培訓工作。
十一、協助專家委員會辦公室做好日常工作。
十二、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